立法會選舉簡介
組成
第七屆立法會(2021年至2025年)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14名;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12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議員7名。
直接選舉
在直接選舉中,政治社團或由300至500名選民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可提出候選名單。而被登載於本年一月展示的選民登記冊的選民,可投票選出14名直選議員。
間接選舉
在間接選舉中,須最少由該選舉組別的法人選民總數的百分之20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可提出候選名單。而法人選民指派的投票人,可投票選出12名間選議員。

第七屆立法會間選議席按下列選舉組別產生:

  • (一)工商、金融界選舉組別產生4名議員;
  • (二)勞工界選舉組別產生2名議員;
  • (三)專業界選舉組別產生3名議員;
  • (四)社會服務及教育界選舉組別產生1名議員;
  • (五)文化及體育界選舉組別產生2名議員。
行政長官委任
7名委任議員由行政長官於收到總核算結果後15日內以批示委任。
選票轉為議席的方法
在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中,得票數目轉換為議席的方法是:把每張候選名單的得票數按名單內候選人的排名次序除以1、2、4、8及續後以一倍遞增之數,為各張候選名單的候選人計算出一個得票商數,按大小排序進行議席分配,直至全部議席分配完盡為止。
投票資格
已登記並登載於2021年選民登記冊上的選民,在投票日前已滿18周歲,且不屬“無投票資格”者均可在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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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