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為2021年9月12日(星期日)。
經直接選舉產生14名議員。
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組織和提出候選名單,每個提名委員會必須由最少300名、最多500名本身為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組成。
年滿18周歲且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自然人,如已按照《選民登記法》作登記,並被登錄於2021年1月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且並非被法院宣判為禁治產人的人士、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士或被認為明顯精神錯亂的人士,均具有被選資格。
年滿18周歲且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自然人,如已按照《選民登記法》作登記,並被登錄於2021年1月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且並非被法院宣判為禁治產人的人士、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士或被認為明顯精神錯亂的人士,則推定在直接選舉中具有投票資格。
無被選資格者接受提名參選,處最高3年徒刑。
例如A候選名單得10,000票,B候選名單得8,000票,C候選名單得3,000票,各候選人得票計算如下:
A候選名單 | B候選名單 | C候選名單 | |
第1候選人得票 | 10,000 | 8,000 | 3,000 |
第2候選人得票 | 5,000 | 4,000 | 1,500 |
第3候選人得票 | 2,500 | 2,000 | 750 |
第4候選人得票 | 1,250 | 1,000 | 375 |
如有4個議席,按得票數目排序,依序由A候選名單第1候選人、B候選名單第1候選人、A候選名單第2候選人及B候選名單第2候選人當選,而C候選名單並無候選人得票數目在前4位內,故C候選名單沒有候選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