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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行政暨公職局公佈8月11日或以前向其遞交的候選名單的總表 按照3月5日第3/2001號法律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29條第2款的規定,茲公布擬參與2005年9月25日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並按照同一法律第29條第1款的規定提交予行政暨公職局的候選名單的總表,表內各候選名單的排列次序是根據其提交予行政暨公職局的先後次序而排列的;各候選名單內的候選人及受託人的完整身份資料則詳列於附件;該附件為本告示的組成部份。 根據同一法律第32、33及34條的規定,各名單的受託人應對倘被其本人或經行政暨公職局通知發現不符合規範的情況或缺陷作出彌補。 行政暨公職局將於8月17日就與候選名單有關的卷宗是否符合規範、組成卷宗的文件的真確性、候選人的被選資格,以及接納或拒絕接納每一候選名單作出決定,並即時透過張貼告示予以公佈。
直接選舉
間接選舉 僱主利益選舉組別
勞工利益選舉組別
專業利益選舉組別
慈善、文化、教育及體育利益選舉組別
* * * 2005年8月12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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